前情提要:太长高中在佐治亚州,一个流淌着子弹与火药的应许之地,原则上你可以在联邦法律的简单几条要求之内,捣鼓一切你想捣鼓的玩意儿。但是吧,由于太长在高中期间一直不好好学习天天摸鱼,于是没考上佐治亚理工,被赶到了UIUC…..
在这里我们先需要介绍一下,臭外地的如何在美国买枪。原则上,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禁止外国人持枪。好了本文完结各位再见。
但是!原文条款后面加了一句,因某些原因而持枪的情况除外,这其中包括了狩猎。而在实际操作中,咱可以在当地考取狩猎证,让自己参与到“狩猎运动”来达成这个“除外”。狩猎证的获取并不需要严格的条件,原则上只需要一份“当地政府颁发的带照片证件”,实操中通常是驾照。也就是说只要咱先拿到驾照,然后再拿到狩猎证,就可以合愉快的合法买枪了……
并不能,其实我们University of Indians and University of Chinese还是挺不错的,但伊利诺伊州规定,任何人在购买、储存、使用、运输枪支、枪支零件、子弹等等等等玩意的时候,除了满足联邦要求外,还必须持有FOID——可以理解为伊利诺伊州特色持枪证。这玩意的办理要求其中有一项是,必须有伊利诺伊州当地户口……
妈的,跑路……
在这个时间点上,咱正在等B、D、SB、SD、I、LA里面到底哪家要咱——是的咱学习太差又被赶出佐治亚理工了。好在去年SB、SD、I、D已经要过咱了,今年再申请多半问题不大(太长:我他妈为什么还要脱裤子放屁多转一次学)。也就是说,咱接下来几年(大概率包括研究生和博士)买枪的地方多半就是加州了……
于是我们发现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。
(其实加州还需要一堆乱七八糟文件,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,不过也都可以被拿到)
在开始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,太长大体上知道加州的武器携带规定——简单的来说,在你家、你的私有产业上,可以以任何形式持有储存枪支。CCW(即隐蔽持枪证,合法把枪揣裤兜随身带出门需要这个)则基本不用考虑,因为几乎所有县都规定,获得该县警察部门颁发的CCW需要当地户口。
在车上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。原则上,加州法律要求,未装填的枪可以存储于车的任何地方,但是在靠近教育机构1000英尺时,则必须要把未装填的枪放进锁好的安全箱内。考虑到加州教育机构的密度,这实际上就是要求你需要随时把未装填的枪塞进安全箱里……
也就是说当太长在街上面对持枪scav时——寄
太长在车内面对持枪scav时——若开锁拿枪装弹匣上膛过程,慢于对面掏枪,则寄
太长在家面对持枪scav时——对面用下午刚在隔壁州买的60发弹鼓,太长这边只有10发弹匣——寄
换句话说,加州法律主要目的在于,让好人面对坏人时更快更好更高效的寄。
鉴于太长不想被丢进小黑屋里捡十年肥皂,所以哪怕外面的scav们再怎么凶狠,我们也得在这套!(¥#@&%¥@#%@[链接登录后可见]。
太长的心头好是AR手枪——对的你没看错,AR手枪,但是长这样:
是的我知道你们更愿意叫她AR短突,但在美国法律定义下,这真的是手枪——因为这玩意不是用来抵肩射击的(在开火时将手臂稳定器放置于肩膀上则是合法的错误使用方法),被设计用来单手射击(在开火时将副手放置于护木上则是合法的错误使用方法),总长短于26英寸,所以这是把手枪。
我们常说,天上有多少颗星星,地上就有多少种AR。在实际应用中,这玩意好在零件众多(AR圣诞树),戳靶子舒服(战术.jpg),可长可短(短枪管也能装高倍镜打几百米),家防舒服(很多短AR长度甚至不到门宽),可谓杀人放火居家旅行的必备利器。
后来,加州立法机构的大聪明们决定禁止所有的攻击性武器,因为他们觉得攻击性武器是邪恶的——原话。现在,加州对于手枪的要求,则是——
具有可拆卸弹匣的半自动手枪,同时具有以下任意特征则是邪恶的:
螺纹枪管、消焰器、前握把、消音器
第二个握把
可用于握持设计的、部分或完全包裹枪管的外壳(滑动套筒除外)
在握把以外安装可拆卸弹匣的能力
(以及统一的要求:弹匣少于10发)
也就是说,上面那把AR手枪,会被摧残成这个样子——
对的看上去没什么变化(实际上是同一张图),但是弹匣变成了10发固定弹匣。也就是说你得这样装弹:
粘贴这张图的时候,咱的手在发抖
由于AR没法把弹匣整合到握把内部,因此只能放弃可拆卸弹匣变成固定弹匣,每次装填需要拆开上机匣,然后从弹匣顶部装填,颇具马提尼亨利风范。
我!不!能!接!受!
于是太长忍痛割爱曲线救国,决定拿出第二个方案——一众手枪卡宾套件。
我有一把手枪:
我有一个卡宾套件:
警官大人,这不是枪,这只是一块塑料啊,小的大大的良民!
搓到一起,就有了:
这玩意成功的把弹匣塞进了握把,因此我们终于可以合法的上可拆卸弹匣了(虽然还是只有十发)。手枪+卡宾套件的组合也非常适合太长的需求,虽然短枪管+手枪弹的组合失去了远距离戳靶子的能力,但其短小的体型在空间狭小的家防和汽车里,比AR手枪表现还要好。同时还有抵肩射击的能力,在中距离也不怂scav们。
然后太长带着这玩意出门,然后太长就被警察叔叔丢进小黑屋里捡十年肥皂了……
我们回想一下之前提到的,关于手枪的限制,一众法律专家的意见是这样的:这玩意虽然有了可抵肩的手臂稳定器和握把内弹匣,但是她前面那一小块三角形塑料仍然会被大聪明们视为“handgrip”(这里直接翻译成握把已经不合适了)。
同时,枪管周围的那一圈外壳也会被视为:可用于握持设计的、部分或完全包裹枪管的外壳(滑动套筒除外)。因此太长还是不能搞个这玩意出门。
好消息是,路线是曲折的,前途是光明的。我们只要按照爆改手枪的原则,钻法律空子来选取合适的配件,就能买到我们真正需要的那个玩意。只要不断前进,道路就会……
草先别唱太长还不想死。枪管外侧不能有用于握持的外壳?挫掉!
不能有用于握持的“handgrip”?好像没有法律规定不能把手放到手电筒上吧?
不能抵肩射击?那就选手臂稳定器!
于是我们选择了Recover Tactical家的 20/20N Stabilizer Kit。
(请自动忽略那个特别不加州的弹匣)
与没有螺纹枪管、装在10发可拆卸弹匣的半自动手枪结合后,她没有第二个握把(但有可以被合法触摸的手电筒),没有可用于握持设计的、部分或完全包裹枪管的外壳,没有在握把以外安装可拆卸弹匣的能力,完全合法。
当然我们还需要做一些小修改:比如使用加长的G17L(虽然比较贵吧),并换上更长的枪管来牺牲隐蔽性能(反正法律也不允许)换取更好的中距离精度。多出来的一段枪管可以用伪消音器让她更cooooool,也避免枪口焰吹到在前面握持的手上。然后在下部皮轨装一个小手电,侧边皮轨接上部导轨支架放一个RM33小镜子。
非常完美√
(当然最终的方案还得找专业人士咨询,本文不构成法律建议……)
下一期,我们讨论一下,太长如何配一把长枪……